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,筑牢黄河流域生态法治屏障,切实增强沿黄群众生态保护、守法护渔意识,近日,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市人民法院,在黄河永济段沿岸开展新《渔业法》专项普法宣传活动,以“执法+司法”联动模式,把黄河生态法治知识送到群众身边、送到滩区一线。
黄河中游禹门口至三门峡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,是黄河鲤、兰州鲇等珍稀鱼类重要栖息地。其中河津禹门口至芮城段(含永济)为核心区,依法实行全年全域禁止一切捕捞作业。结合我市黄河生态管护实际与核心区禁捕管控要求,执法人员与法院法官聚焦群众关切的黄河水生生物保护、禁捕禁区管控、禁用渔具查处、非法捕捞惩处、生态损害司法修复等重点问题,用接地气、通俗易懂的方言口语,细致解读新法核心条款、禁捕刚性要求、法律责任边界。
同时紧扣本地黄河非法捕捞、违规垂钓典型案件,以案释法、以案明纪、以案警示,清晰划定电鱼、毒鱼、炸鱼、地笼等禁用方式捕捞、保护区内非法作业等行为法律红线。根据法律规定,在保护区内捕捞50公斤或价值1000元以上即构成犯罪,使用禁用方式捕捞可直接入罪,核心区违法一律从重处罚,最高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宣讲现场讲清行政处罚、刑事追责、生态赔偿全链条法律后果,让群众直观知晓违法成本、敬畏法律底线。
“以前对黄河禁捕规定了解不深,听完讲解和本地案例,才知道很多看似平常的行为都可能触犯法律。”沿黄群众感慨道,“新法和禁捕要求讲得明明白白,我们以后一定自觉遵守,共同守护母亲河。”不少沿岸村民、垂钓爱好者纷纷表示,此次普法内容贴合永济黄河实际、听得懂、记得住,会认真学习宣传资料,带动身边人共同守法护河、守护黄河生态资源。
新修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将于2026年5月1日正式施行,是规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秩序、守护水生生物多样性、推动黄河流域生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法治保障。此次执法与司法联动普法,是我队严格落实“谁执法谁普法”责任制、深化黄河生态环境行刑衔接、打通生态法治宣传“最后一公里”的务实举措。
下一步,我队将持续联合司法机关,常态化开展进沿河镇村、进滩区、进集市普法宣讲,紧盯全年禁捕管控,从严严查非法捕捞与违规垂钓,以法治力量守护黄河碧水清波、筑牢永济黄河生态安全屏障。(樊月雷 何玉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