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,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、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交流会商会议精神,12月13日,临猗县人民法院、临猗县人民检察院进行首次工作交流会商,临猗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詹荐轩,临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刘世波出席会议并讲话,两院有关院领导、业务部门负责人代表参加会议。

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省法院、省检察院《关于建立常态化工作交流会商机制的意见(试行)》;就刑事、民事、行政、公益诉讼、刑事执行、质效考评体系、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深入探讨,达成共识;通过了《临猗县人民法院、临猗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常态化工作交流会商机制的意见(试行)》,并举行了联签仪式。

刘世波检察长提出四点希望:一是要同心共向,在共商中达成共识,在共识中推动共治,相互配合,相互制约,共同做好公平正义的“捍卫者”;二是要同题共答,服务大局,溯源治理,找准共同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“最大公约数”;三是要同向共行,坚持问题导向,强化协作配合,深化共创共建,统一司法理念和办案“标准尺度”;四是要同频共振,建立规范化、常态化交流会商机制,加强反馈交流,深化履职互动,达到“1+1>2”的良好效果。

詹荐轩院长表示,建立健全“两院”会商机制是凝聚工作合力、增强服务大局和司法为民质效的务实举措,开启了法检工作交流会商的新阶段,对促进司法公正,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;希望法检两院在今后的工作中,扎实推进此项工作,用法检两院的深入沟通交流会商促进实现公平正义,从而达到法检两院工作的政治效果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。
来源:临猗县人民检察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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